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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规!“电动自行车须考驾照”就应一次讲清道明

规范称,“具备脚踏骑行能力,整车质量禁超55kg,最高时速不超过25km/h”的电动自行车,不需要办理驾照。但“超标的电动车按照电摩处理”,需要考机动车驾照。

细品规范便可得知,目前跑在路面上的电动自行车绝大多数超标,且不谈装“具备骑行能力的脚踏”“整车质量禁超55kg”,光满足“最高时速不超过25km/h”之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几乎没有,因为这个速度已经失去了“车”的优势,该车在等红绿灯后,因速度太慢不能快速驶离,反容易被汹涌车流撞倒。行使在路上,该快不快也易出事。

因此,此规一出,意味着“全国保有量2.5亿辆”的电动自行车会划入“电摩”机动车范围,驾驶员需要通过驾考拿到机动车驾照,才能合法驾驶电动自行车。

上亿人次电摩驾驶的培训、考试和驾照合规发放,可不是一个小工程。这么多电动自行车划为电摩管理,也意味着拿到机动车驾照的电摩驾驶员,可以和其他机动汽车一样,将车行使在机动车道路上,和摩托车享有一样的路权。驾照扣分、保险、理赔等也将产生一系列连锁效应……电动自行车(电摩)发生这样大的改变,对国人行车习惯和交通管理可谓是一次颠覆,过去在多城被禁的“摩托时代”似乎重新来临。

每一次关系到重大民生问题的变革,都会争议不断。尽管《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》出台数月,但老百姓并不买账,连一些城市交管部门都说“电动车须办驾照”是网络谣言。实际上,近些年在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,交管部门第一件事就是称电动车重量,查行车速度,以确定该电动自行车是否属于机动车范畴,以此作为定责依据。很显然,骑着电动车的车主属“无证驾驶”,在定责上属于弱势一方,经济赔偿方面要吃大亏,往往欲哭无泪,欲辩无词。由此看来,欲骑电动车,驾照的确值得拥有。

一方面是电动自行车规范在趋向对老百姓不利一方静悄悄改变,一方面是很多市民毫不知情,感应不到骑电动车肇事会赔得倾家荡产甚至坐牢,被撞后被少赔不赔的后果。“电动车新规”信息被揉碎、搅乱、篡改,或真伪难辨,或难以传递到老百姓的耳朵里,只有路边突然设卡查摩时,超标车被稀里糊涂暂扣、收缴,驾驶员才知自己违规甚至是“犯罪嫌疑人”,半天难缓过神来。有的车主情急之下,为抢车与执法人员争执、撕打,警员费劲,百姓心伤。

据此,“电动自行车”也须考机动车驾照,普法知识就需多宣传,道路设施也应跟上,保险理赔更要说清,考证程序理应道明。而不是躲躲闪闪,含含糊糊。今天这个媒体说“电动车考照”是谣言,明天那个报纸称“无驾照骑电动车”要重罚,市民不知所措,骑电动车成了冒险行为。电动车企业也弄不清政府到底意欲何为,这电动自行车造还是不造,到底应该怎么样造?

从公布的“新规”看来,绝大多数电动自行车划为“电摩”,须考机动车驾照已成定势。这等大事,就要大张旗鼓地和广大市民说清道明,有无驾照的责权也宜泾渭分明。从常理分析,骑电动车不一定是穷人,但穷人一定会把电动车当成用车首选。行政部门一锤定音,一次讲清,电动车友们就不会抓烂脑壳。今朝普法岁月静好,明日执法电闪雷鸣,行政之误,祸事之源。把电动自行车折腾来折腾去,其实就是把困难群众折腾来折腾去,将民怨四起,得不偿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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